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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8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9例,其中石家庄市18例(含16例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廊坊市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97例,其中石家庄市580例、廊坊市25例、张家口市15例、秦皇岛市14例、沧州市10例、衡水市10例、邢台市9例、邯郸市9例、保定市8例、承德市6例、雄安新区3例。治愈出院48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753例。
截至11月28日24时,河北省现有确诊病例624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0538例(含境外输入1例)。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研究制定了《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近期,各地坚持以60岁以上老年人为重点,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加大组织和社会动员力度,努力提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60岁以上人群疫苗第一剂接种率已超过90%,但还需要继续做好60-79岁,特别是80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发挥新冠病毒疫苗的保护作用,降低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后发生重症、危重症和死亡的风险,进一步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应接尽接”原则;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精准摸底,精细管理;坚持优化服务,提供便利;坚持多措并举,强化动员;坚持加强监督,推动落实。加快提升8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继续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
(一)疫苗组合。所有已获批开展加强免疫接种的疫苗及组合均可用于第一剂次加强免疫,组合如下:
2剂灭活疫苗+1剂灭活疫苗(国药中生北京公司、武汉公司、北京科兴中维、深圳康泰、医科院生物医学研究所等5款已获批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灭活疫苗均可组合使用);
2剂灭活疫苗+1剂重组蛋白疫苗(可任选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
1剂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1剂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1剂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二)时间间隔。根据国内外真实世界研究和临床试验数据,结合我国老年人群疫苗接种实际,第一剂次加强免疫与全程接种时间间隔调整为3个月以上。
(一)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地方各级联防联控机制要按照“政府找人、行业动员、卫生打苗”的要求,建立由联防联控机制主要负责同志总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协同配合,高效联动的工作专班,对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专项安排,明确各有关单位责任,及时掌握辖区内工作进展,对工作中的“堵点”及时沟通,统一调度。进一步落实养老院、干休所、疗养院、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和老年人健身娱乐活动场地等重点场所,以及人数较多的集会、大型活动、团体旅游等重点活动的老年人接种工作。
(二)做好目标人群摸底。各地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通过人口、社保、医保、居民健康档案等数据库开展大数据比对,精准摸清60岁以上目标人群底数,建立目标人群台账。科学评估禁忌症,对确有接种禁忌人员,要逐一列明具体原因。
(三)优化预防接种服务。各地要延续前期行之有效的各项便民措施,继续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最大限度为老年人提供便利。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包括:①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②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暂缓接种;③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④因严重慢性疾病生命已进入终末阶段)。对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可以选派诊疗和接种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组建接种小分队,携带接种后观察期间所需的常用设备和药品,提供上门接种服务。接种点要按照有驻点医务人员值守、有急救设备药品保障、有120救护车转运患者、有转运渠道和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要求做好医疗保障,做好老年人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接种过程中,除严格按照“三查七对一验证”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操作外,要认真、细致对老年人做好解释,耐心回答老年人的询问,关注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提升预防接种服务的温度。
(四)细化科普宣传工作。各地要拓宽思路,多措并举,采取多样化的方式,针对老年人特点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要通过全媒体大力加强宣传力度,包括疫苗接种的必要性、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要针对接种疫苗的意义和益处进行科普宣教,充分宣传疫苗对预防重症和死亡的效果。要通过老年人喜爱观看或收听的节目加强宣传,在老年人活动的场所集中宣传,利用新媒体矩阵制作公益广告及时宣传。要充分调动老年人家属的积极性,通过家庭成员动员老年人接种。要加强科普宣传技术指导,提高专业人员沟通宣传能力。要提高宣传频次和覆盖范围,加强官方媒体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组织专家多宣讲、多解读,引导群众积极接种、主动接种。
各地要加强辖区内老年人接种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全面掌握接种工作进度和质量,总结接种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工作。要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坚决杜绝简单化、“一刀切”。
今天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健委、国家疾控局相关负责人和中国疾控中心专家介绍落细落实防控措施、有效抓好疫情处置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表示,当前,各地正在抓实抓细做好疫情防控。要根据检测、流调结果做好风险研判,精准判定风险区域;封控管理要快封快解应解尽解,减少因疫情给群众带来的不便;要科学分类收治阳性感染者,妥善做好儿童、老年人和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的收治、照护,促进患者早日康复;要持续整治层层加码,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及时回应和解决。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介绍,对于核酸检测工作,我们历来严格检测资质的准入和质量控制,不断地优化技术规范,同时重点加强对检验测试的机构包括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管。今年以来,像北京、安徽合肥、河北石家庄、河南许昌、内蒙古等地方卫生行政部门都对检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严肃的处罚,有的违法机构和个人,还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这样的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国家疾控局监督一司司长程有全:当前,全国疫情总体呈较快发展态势,疫情波及面广。近期,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不是针对疫情防控本身,而是集中在防控措施简单化、层层加码、“一刀切”、忽视群众诉求等方面。当前,各地成立整治层层加码工作专班,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每天都在进行调度,回应各地网民反映的各种问题,并转交有关地方予以推动解决。
国家卫健委回应部分地区尝试居民核酸自采:从各地处置的数百起聚集性疫情实践来看,核酸检验测试起到了早发现阳性的作用。目前,各地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核酸检测任务重,居民自采核酸是一种新的探索,但应注意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对于常规核酸检测,我们严格检测资质准入和质量控制,不断优化技术规范,重点加强检验测试的机构的监管。
遵化市石门镇某液化气站站内生产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35条“燃气经营者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8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时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或者未采取一定的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遵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大队组织重点单位及时召开集中约谈暨培训会,深入分析研判燃气使用部位的火灾危险性,督促其强化责任落实,精准防控火灾风险。结合当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相关工作,对燃气经营、储存单位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上门服务指导,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院、医院、餐馆等重点单位开展“点对点”消防安全检查,着重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日常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安全培训是不是到位等情况。针对燃气使用特点,及时制作燃气安全常识资料,大队消防宣讲团联合燃气公司积极深入社区、沿街门市、重点场所,广泛张贴发放《燃气使用安全九提示》,累计开展宣传活动8次,解答疑问1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400余份。
大队所属消防救援站积极深入燃气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对场所分布、规模、平面布置、燃气使用部位等情况做重点熟悉,完善场所灭火救援预案,做好力量、装备、灭火药剂等各方面作战准备,加强对现场警戒、水雾稀释、火源气源隔绝、液化气罐处置、人员疏散等内容的研究和训练,确保提升应急响应效率。